巡察公告

时间:2020-10-12浏览:529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决定从2020年10月13日起,对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延伸巡察区教师进修学校、同安职业技术学校、同安实验中学党组织)开展巡察,时间两个月左右。

    一、巡察对象

    主要巡察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延伸巡察区教师进修学校、同安职业技术学校、同安实验中学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本次巡察重点是监督检查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延伸巡察区教师进修学校、同安职业技术学校、同安实验中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重点了解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方面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依法廉洁用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履职担当作为和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以及工程项目等方面情况;党组织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主题教育、专项督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等情况。重点了解巡察对象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利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同时,了解发现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有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三、巡察方式

巡察组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询问有关知情人、调阅复制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列席有关会议、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和建议。

巡察组电话:17750017201(工作日:8:00-18:00)

   来信邮寄:厦门市000322号邮政信箱,邮编361100

举报箱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门口;

厦门市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门口;

厦门市同安职业技术学校门口;

厦门市同安实验中学门口

                                          同安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