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文件 同教进〔2018〕12号

时间:2020-02-24浏览:1031

 




 关于开展同安区第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同安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要求,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提高教育科研质量,创建现代好学校,促进同安教育进一步繁荣发展,根据《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同安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同教〔2016〕37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同安区第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限定

参评项目限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近三年)所取得的或发表的教育科研成果。

二、成果类型

1.课题类:已经完成结题的区级或区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改课题、基础教育课程教学研究课题。

2.专著类:已公开出版的教育科研专著和学术专著。

3.论文、报告类: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公开交流的教育科研论文(含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等)且需是有依托课题的研究论文或报告。

三、参评对象

区教育局、区教师进修学校、区职业技术学校和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均可申报。每人每个类型限报1项。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类

(1)项目要求

参评的教育科研课题必须是由区、市、省、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部门或省市教研部门立项的,原则上由课题主持人申报。

(2)材料要求

①填报《同安区第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②该课题立项通知书、结题证书及课题研究人员组成证明(复印件);该课题实验报告或研究报告;一或二项最能体现该课题研究价值的其他研究成果。报送材料一式4份。

2.专著类

(1)项目要求

参评专著必须由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领衔申报,集体成果取前4名作者申报,申报教育科研专著的作者或主编必须明确告知专著的其他相关作者。

(2)材料要求

①填报《同安区第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②参评专著一式4份。

3.论文、报告类

(1)项目要求

参评论文或报告必须由第一作者申报;申报材料必须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公开交流;科研论文的字数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

(2)材料要求

①填报《同安区第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②论文复印件一式4份。其中复印件3份(复印时必须隐去所有涉及作者、资料的信息,包括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显示发表刊物名称的页眉页脚等),原件复印件1份(复印刊物封面及目录、论文页,能显示发表刊物名称、刊物号、参评文章目录、内容)。交申报表时需出示论文发表原件,审查通过后带回。

4.其他补充

(1)所需提供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

(2)申报课题类的成果不能再重复申报专著类或论文、报告类评选;申报专著类的成果也不能再重复申报课题类或论文、报告类评选;

(3)已经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本届评选活动。

五、推荐名额

各校每个类型申报的最大数量如下。各校在不超最大数量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评(每位作者每个类型限报1项)。

区教育局5项,区教师进修学校5项,区职业技术学校2项,完中校每校5项,初中校每校3项,小学每校4项,特教2项,幼儿园每园2项。

六、材料报送

参评材料直接报送所在学校教科研管理部门。学校审核其参评资格后,纸质材料以校为单位于2019年1月2日(星期三)前报送区教科室(中学、职校-柯福强,区教育局、进修学校、小学、幼儿园-黄串治);电子材料《同安区第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各申报对象相关材料,以校为单位分类并汇总(文件名为“XX学校科研成果”,内有分类文件夹-“XX学校课题”、“XX学校专著”、“XX学校论文报告”),于2019年1月2日(星期三)前OA数据上报。

七、评奖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由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同安区教育学会组织,同安区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设课题奖、专著奖、论文与报告奖,每类奖项按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成果将颁发证书。



附件:

《同安区第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

                                                                                       同安区教育学会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