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同安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清香发布时间:2020-03-05浏览次数:994

关于组织同安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同安一中:

同安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已进入总结阶段,拟进行课题鉴定与验收,推广研究经验。今年继续集中进行结题申请、评审,不再零散受理课题结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同安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详见附件1)

二、结题形式

会议鉴定

三、结题要求

1.符合结题条件的同安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确有客观原因未能结题的,须向区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经同意后备案管理,延期一年,与下一年度课题同期结题,区规划办不再零散受理课题结题。

2.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延期内不能再申报区规划课题。结题未通过的、或延期时间到仍无法结题的,课题主持人及核心成员自通报期起近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级别课题的申报。

3.课题主持人及核心成员均需在结题成果栏有相应成果体现,论文需区级(《同安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汇编》或《中小学区级论文汇编》)及以上发表,且需与研究课题有关。

四、结题程序

1.前期准备

①总结提炼

课题组应对照研究目标与内容,收集整理结题资料,科学提炼研究结论,认真撰写《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表》及各项报告,汇编成果材料。

②学校审核

具备结题条件,且材料准备齐全的课题组可向课题依托学校申请课题结题审核,并向学校提交审核材料:课题研究总报告、课题汇报成果材料、课题主持人及核心成员成果发表原件、《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表》。所在学校教科研部门要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并填写《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依托单位结题审核意见单》。

2.结题申请

经所在学校教科研部门审核通过的课题以校为单位向区规划办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结题。

①区规划办集中受理结题申请或延期申请时间:2020年5月6-8日。

②送交区规划办审核的纸质材料含:《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内需填写联系好的专家信息、经费使用情况)、所在学校审核意见单(一式二份)、课题主持人及核心成员成果发表原件、课题研究总报告等。

3.结题鉴定

经区规划办审核通过的课题,可着手联系课题鉴定专家,2020年5月11日-6月29日期间由课题依托单位负责组织召开结题鉴定会,并做好结题鉴定会当天活动全程录像,以备检查。

结题鉴定会,主要程序一般为:

①组织成果鉴定单位主持人介绍出席会议的领导、专家等;

②展示课题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汇报课等);

③课题主持人作课题研究结题报告;

④课题组成员代表交流研究心得;

⑤鉴定专家审阅课题成果,发表鉴定意见,专家组组长发表综合鉴定意见,宣布综合鉴定结果;

⑥课题主持人表态;

⑦课题依托单位领导、参加结题鉴定会的有关领导发言。

4.材料终审

课题结题鉴定会后,课题组负责人组织整理完整的材料,于2020年6月30日前以校为单位按照《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结题鉴定后续建档材料要求》电子、纸质材料报送区规划办。

区规划办集中组织结题材料审核,根据4/5专家的意见确定成果是否通过鉴定,并对鉴定程序、课题研究资料和专家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对被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课题发给《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并于七、八月发布通过结题验收公告。

五、其他事项

1.每个课题鉴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课题鉴定专家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学科教师,或是教育科研及教研人员,或是具有相应学科背景的省、市级名师;课题主持人所在学校教师须回避,不得担任鉴定专家;邀请专家参与课题鉴定时,原则上不在同一单位邀请超过两位以上专家;课题组可以提出不多于2人的回避专家名单;推荐一位组长主持评审。具体专家名单需在《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表》中填写完整,并于结题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区规划办审批。

2.课题组要于结题鉴定会召开前7—15天内将相关送审材料(课题研究成果、《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个人)》)寄至邀请的评审专家手中,让专家能于结题鉴定会前审核。

3.《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个人)》《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需由专家亲笔签署评审意见并签名。《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表》封面需加盖校章。

4.联系人:区教科室黄串治老师   联系电话:0592-7313105

附件:

1.《同安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结题对象》;

2.《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表》;

3.《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个人)》;

4.《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

5.《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评估参照指标(试行)》;

6.《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材料汇编样式》;

7.《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议程》

8.《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9.《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依托单位结题审核意见单》;

10.《同安区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结题鉴定后续建档材料要求》

 

 

 

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

                       同安区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附件1:同安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结题对象.xlsx

结题所需表格等材料.rar